这样落实的本土性」是充满着人性普遍性光辉的,它不拘于台湾,而更迈向了全华人世界。
这是直接将物之形与物之名联系起来,而更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名作为命物之名,是对物之究竟所是为何的指称,即由物之形可以断定物之为物的名。④劳氏上述理解极具启发性,尤其参照《公孙龙子·坚白论》中坚白石是二而非三的论断,即文本在确认白与坚两种可感属性的同时,将石作为不可感但亦不可化除的因素看待(石虽然藏,但坚、白仍在于石),似乎公孙龙确有对于上述意义上的实体的猜想。
(12)如汪奠基、崔清田等观点,参见[2],第213页。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设复言好马,则复连于马矣,则好所通,无方也。较新的对于其论证上的可接受性的讨论,如[23,28]。荀子也举人为例,反复说明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
([14],第297页)③在对白马的解析中,将白之名作为对白马白色之属性的命名与揭示,更多将问题引向形而上学而非逻辑学方面。至于公孙龙所谓形,应指事物之形状样貌,如牛有角、马有尾、人二足等等,此为先秦通行用法,而此种意义的形亦可直接目视可感,此即公孙龙形、色对举的用意。(13)在解释白马论时,温公颐([25],第46页)、庞朴([17],第75-76页:庞氏此处观点与其前引观点不同)均已经注意到问题可能与属性和本质的异同相关,但均未能予以系统说明。
但是,心如何认知本质尚需第二步的追加说明,此即所谓举相似。《管子·心术上》: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古希腊哲学中,而亚里士多德的相关解说最为我们熟知。参考坚白论,可知《公孙龙子》并非将物的一切可命名的方面或特征均等同地视为属性或与其同层次的名,那么白马论中的奇怪之处就可以被显露出来了:马之名命名的内容,是与白之名命名的属性同层次的内容,还是与坚白石之石字所命名的内容同类?白马论的诡辩之处即是将白与马命名的内容同等看待,而实际上马与石所命名的内容才是同类而与白所命名的属性层次不同,劳思光已经看到《公孙龙子》的上述诡辩之处,但他对马与石的后续解释并不能令人满意。
无需想象公孙龙的白马论是欲与此种常识对抗,毋宁说他是在尝试从不同于常识的角度借白马论提出一个哲学问题,即我们应以何种恰当的方式以名命物。因此,陈汉生的基本假设:汉语,从古典时期开始,趋向于一种物质名词的语形学是不能成立的,而后续推断:物质名词暗示着一种质料本体论(stuff ontology)以及我称之为关于语词(words)(词项和谓词)的语义功能的区分或辨别的观点([3],前言第3-4页)亦无法获得支持。
(20)此亦为赵元任观点,讨论参见[20]。此问题在主形名论的名家和黄老学者那里并不存在,如果形即本质,那么物的这种本质可由感官经验加以认知。而在阐释(says about)语言与文化方面,中国人的思维与传统的西方人的思维,正像中国人的语言一样,是有根本区别的。牛作为某物的本名,是对其定形的称谓,而好作为评价,则是可用以评价不同物的通称,可以用来描述牛,也可以用来描述马或人。
⑤两名结合之复名不同于其中之单名思路,可在《公孙龙子·白马论》本文中找到根据: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①对于白马论较早的逻辑重构,如[1,5]。②由致力于提供对于先秦哲学的更融贯的解释和对冯友兰的不足的批评开始,陈汉生对白马论的观点为深入辨析问题提供了新的养分,但其讨论问题的基本假设和某些结论亦无法获得充分支持。抛开传统上认为公孙龙诡辩的立场不谈,对白马论的现代解释,往往致力于发掘公孙龙所提出辩护的合理之处,或利用现代逻辑学及相关学科的知识说明白马论的辩护在何种意义上具有何种程度的可接受性①,或利用哲学知识对其蕴藏的思想内容在特定语境(可能是以某种西方哲学为背景的解释语境,也可能是强调中国思想之独特性的解释语境)中的可理解性加以解释。
如孔子之为圣人,不是由于他比别人高、会赶车或者射箭(这些特征其他人可能具备也可能不具备),也不是由于他对于饮食或音乐有良好趣味(这些特征可能任何人都同样具备),而是由于孔子具备以仁义为核心的德性。亚里士多德有时会将实体与本质等同看待,并因此发生了实体的双重意义的困难:既是个别事物,又是个别事物的本质。
黄老学作品《黄帝四经》中贯穿的刑[形]德相养之观念,或即代表了对上述内容的另一种表述。一种是《庄子》式的,如《庄子·天道》批评名家骤而语形名,不知其本也,并主张形非道不生(《天地》),其最终用意在于否定形可作为物之本质的标志,将其还原为一种经验中的物之属性。
公孙龙子的诡辩或源于他已经注意到较早的名家形名观,即以物之形为物之本质的主张当中潜在的冲突。可以推测,在荀子看来正是人具有的有辨有知的特征,如孟子所以为的德性一样,标明了人的本质,只不过他并未如孟子般用性这个术语来称呼这种本质。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物之形与物之色类似,当属于事物可见可感的属性层面,但仅根据对物之形的感知不能简单确定物之本质,并进而确定其名为何。冯氏对于白马论的辨析,对特定构造的西方哲学理论依傍过强,从后来者的角度实难以坦然接受,更为重要的是,笔者不同意将名家作为中国哲学的特例加以处理的讨论方式,似乎公孙龙等人关注一些未得到同时多数思想家认可的特殊问题,而对这些问题的考察可以抛弃广阔的先秦哲学背景。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
《孟子·告子上》中著名的孟子与告子围绕人性的辩论,所涉及的核心内容不外亦是对人之属性与本质的判断。伪《孔丛子》所谓名其质的质字,可以有其他的解释(详下文),而坚白石的论断所推出的,仅是石所命名的内容不可感且与白或坚命名的内容不在同一层面,但并未进一步追问这种内容是什么,此与亚里士多德在对entity的追问中发生substance的问题仍有根本的构造上的不同。
这是直接将物之形与物之名联系起来,而更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名作为命物之名,是对物之究竟所是为何的指称,即由物之形可以断定物之为物的名。④劳氏上述理解极具启发性,尤其参照《公孙龙子·坚白论》中坚白石是二而非三的论断,即文本在确认白与坚两种可感属性的同时,将石作为不可感但亦不可化除的因素看待(石虽然藏,但坚、白仍在于石),似乎公孙龙确有对于上述意义上的实体的猜想。
(12)如汪奠基、崔清田等观点,参见[2],第213页。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
设复言好马,则复连于马矣,则好所通,无方也。较新的对于其论证上的可接受性的讨论,如[23,28]。荀子也举人为例,反复说明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14],第297页)③在对白马的解析中,将白之名作为对白马白色之属性的命名与揭示,更多将问题引向形而上学而非逻辑学方面。
至于公孙龙所谓形,应指事物之形状样貌,如牛有角、马有尾、人二足等等,此为先秦通行用法,而此种意义的形亦可直接目视可感,此即公孙龙形、色对举的用意。在子高看来,马作为由其质得到的物之名,是可以察知的:察之则知其马,但公孙龙则将马之名所命名的内容,视同于附丽于物的颜色属性,《白马论》谓:马者,所以命形也。
三、马:物之本质的命名 支持白马是马的常识成立的理由,如前引伪《孔丛子》中子高言论所主张,暂不深究质字之意义,大体可由其对丝麻、牛马的基本看法得出,颜色只是对物的修饰,作为属性附丽其上,而物之名的确定因其质而非颜色或其他的修饰、属性(如楚国)。形通刑,黄老学亦道形名,如《黄帝四经·经法》: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刑[形]名。
(二)其之所以成立的核心理由在于,物之形标志了此物作为此物且不同于彼物的关键方面,如是对形的称谓才可被作为物之本名。如将上述话题中包含的有关事物属性与本质的见解在某种程度上视为对一般哲学问题的考察,则由此可见先秦哲人无疑也关注着某些与古希腊相通的哲学问题,只是对其提供了需要我们再三检讨的不同解答方式。
后一种有条件地认为对物之形的把握仍然关乎对物之本名的命名和对物之本质的了解的思路,应当继承了较早时墨家后学的经验主义传统,且在稍晚时的数术中蔚为形法家之大观。(20)正如西方语言在语法上要求句子必须有主语一样,哲学中的种种对于数量、性质、关系、地点等等的判断也必须围绕或针对一个一定要预先出场的实体,但是在没有相应句法要求的汉语中,哲人们大概也不会自然地设想出实体的概念。(《孟子·告子上》) 这里似乎是在主张味、声、色与理义均是普通人与圣人的相似点,但如考虑到上述第一步心与感官的对照,则此处前三者均为人所共有的属性,仅心所悦之理义方标志出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⑨司马迁从后一种角度统称上述围绕形名的讨论为刑名法术之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商鞅、申不害、邓析等人均被认为可归于此学统之下,《史记·商君列传》:鞅,少好刑名之学,刘向《别录》:申子学号曰刑名者,《邓析子·书录》:邓析者……好刑名,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
所谓人之性,乃专指人之所以为人者,实即是人之‘特性。其二,在多种标准中可能有一样或若干样是最为关键的。
其(公孙龙——引者注)所谓‘白马非马,即指‘不等同而言,甚为明显。(13) 四、德与性:先秦哲学对物之本质的再反思 如果白马论实际上体现了某种对于形名之学的反思,则此种反思也并非《公孙龙子》所表现出的独见,实际上大体同时或较早,已经有来自道家和儒家阵营的对于形名关系的深入反思。
孟子判定圣人与我同类者的理由如下: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但曹峰认为《尹文子》中的形名观不应在公孙龙之前却也未必,这种观点完全可以是对公孙龙之前或同时代的名家主张的后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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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康德所说的按照无条件律令,尊敬法则而行的道德实践,也只是属于分别说的善的层次,与知性为自然立法所给出的现象界同一层次,在分别说之上有合一说,此时是以无善之善(为善而忘其善)作为担纲,无善之善即真即美,而为天德之流行。
不过,单就这样向度的诠释,它就启动了一新的交谈与融通之可能。
若要说个差异处,原始儒家重在社会的道德实践,而宋明新儒家重在人伦的心性修养,当代新儒家则重在传统的重建与现代化的开出。
这种人伦认识论与宇宙演化论的互补,也就成为中国秦汉思想的主流。
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广义上来重新理解朱子学和阳明学这两种理论形态。